分類:機構辦學

出自六年制學程
於 2020年3月31日 (二) 09:16 由 丁志仁留言 | 貢獻 所做的修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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類別簡述姓名待遇
全時專任教師須擔任全修生導師,人數在7人左右月薪
非全時專任教師須擔任全修生導師,人數較少月薪的一定比例
兼任教師毋須擔任導師,但要分擔課務月薪的一定比例或依課務多寡議價
非全時兼任教師毋須擔任導師,人數較少月薪的一定比例或依課務多寡議價


合伙人

  1. 合伙人在姓名後以(伙)註記